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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突破律师案源瓶颈

发布日期:2012-05-16 15:39:02      作者:律师软件

在代表律师公平与正义的天平上,亦正亦邪的律师们需要靠什么来平衡自身———法治精神的信仰、财富与权贵?


改革开放三十年,律师业经历了从死到生的过程,其辉煌成绩有目共睹。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进入这个职业来看,律师业大有希望。希望也在于要看到律师业发展目前所遇到的障碍,通过我们的努力去推动进步。

在当下,究竟什么是律师职业面临的发展障碍?为什么许多明明应该是律师业大有可为的领域,律师却很难介入?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律师、尤其是新律师们应该如何发展自己?面对律师发展最难解决的案源问题,在生存的压力下,律师发展的途径也是各显神通,邪招、正招都有哪些?

欢迎选择进入律师职业的人们,这是一个值得从事终身、实现自我价值的理想舞台。但还是那句话: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钥匙永远在你自己手中。

律师业发展的障碍:权力比法律管用

我们常说,律师是民主与法制的产物,也是民主与法制的推动者。正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给律师业发展带来最大的机遇,而我们遇到的最大障碍就在于国家目前的许多领域法制尚不健全,法治精神在许多人、尤其是地方官员的心中并没有建立起来。本系列第四篇提到了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许多风险,其实有些风险在法制健全的情况下本不应该出现。同时,在目前的情况下,许多明明应该是律师业大有可为的领域,律师却很难介入。

我刚刚从北方某市出差归来,因为此前曾成功代理过那里的一个案子,那个当事人又遇到了拆迁纠纷,因此请我过去。对这个主题我一直很感兴趣,于是马上前往。那里的拆迁进程轰轰烈烈,共涉及数千家,民房、商场,甚至刚建好两年的政府机关都在被拆的范围。本来很安静的城市,因为新上任的市长要放几把火出些政绩而变成了拆迁大工地。而仔细阅读有关拆迁的法律文件,真是漏洞百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都是政府机关,市里专门成立了拆迁领导小组,市长大人挂帅,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公安局、检察院都是成员,这些行为都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明文禁止的,而拆迁补偿标准也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既然存在着这么多的违法行为,既然国家法律允许通过诉讼的手段解决拆迁纠纷,而且当事人还非常信任我,那么这个案子我总可以接下来了吧?但结果却是空手而归。原因也很简单,这样的事情打官司有用么?当事人请律师不仅仅是要了解法律,还要通过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我只能实事求是地说,诉讼结果肯定不理想,因为打这个官司的话一审在区法院,二审在市中院,法院怎么可能会判市长败诉?既然这样,当事人自然要通过别的途径来维权。当地一个公安局的朋友说,他们现在的一个主要工作是阻止老百姓去北京上访。

在那里,我还看到了对一个钉子户的强拆场面,上百的公安、城管、拆迁办执法人员围住房屋,房主一家人站在房顶,中间是一面五星红旗,一边放着《宪法》和《物权法》,一边放着放大的《产权证》,红旗前面还站着两个系红领巾的小学生。当铲车要开动的时候,他们一起高唱《歌唱祖国》……最后强拆没有进行下去。真是让我感慨万千———人民的创造力太伟大了,这可比请什么律师打什么鸟官司管用多了!

谈到什么是律师业发展的障碍,与其谈一些空洞的理论,还不如举一个鲜活的例子。在权力比法律管用的时候,人们并不相信通过到法院打官司就能够维护正义,你和他讲一千遍依法治国的大道理都没用。

面对当下律师业发展遇到的障碍和现实环境,律师们、尤其是新律师应该如何发展自己?

律师执业的真实情况

大家总是笼统地讲律师这个职业如何如何,其实律师内部也有着明确的细分。而大众对于律师职业的印象,除了高收入,还有工作自由,那么是不是律师都很自由呢?中国律师执业的真实情况如何?其职业分类、和律所关系、职业发展路径是怎样的?

在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了几年后,我辞职从事律师工作,三年前创办了自己的律所,依次经历了从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主办律师、律所部门负责人、合伙人到律所主任的完整历程。下面以业内人士的身份说些实话。

诉讼律师&非诉律师

从业务方面来分类,可以分为诉讼律师和非诉律师。诉讼律师的工作主要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各类仲裁以及以辩护人的身份从事刑事辩护。而非诉律师的工作就是除了诉讼之外的其他法律业务,比如公司改制、重组、上市、证券类业务、公司法律顾问等。在律师界,高端的非诉业务主要被一些有实力的大所垄断,这类业务往往利润丰厚,法律风险很小,但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留学背景、行业人脉等,新入行者不可能单独介入。

这两类业务律师大多都会兼顾,但存在以何为主的问题。比如诉讼律师一般都会从事公司法律顾问工作,非诉律师也会代理案件,但是现在有些律师尤其是一些大所的律师就是从事非诉类工作,如法律文件起草、修改、翻译等等,虽然挣钱多风险小,但是做了多少年律师没有开过庭,没有真刀真枪地和公诉人辩论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也体验不到律师职业的核心魅力。

与律所的关系

从和律所的管理关系来讲,可以分为:坐班律师、提成律师、合伙人律师。

坐班律师就是需要每天固定时间去律所上班,收入是以底薪加提成的模式。这类律师一般都是入行不久的律师,还不具备完全自己开拓业务的能力,需要律所提供的案源,因此拿一定的底薪在收入上也有保障,但由于不掌握案源,提成比例会较低,一般在10%左右。这个时期还不能体验自由职业的快感,和在公司上班没有什么区别,加班是常有的事。当然因为案件代理需要经常出去,随便和所里说去取个证啥的也不会受限制,所以也会有一定的自由度。

提成律师就是虽然在律所执业,但是仅和律所在业务收入上有着按比例分成的关系,除了签合同开发票以外,和律所基本不存在其他管理关系,平时上不上班都无所谓。这类律师一般都会有自己的案源,个人占的提成比例很高,一般都在80%左右;或者给律所每年交一定管理费,其他业务收入就税后全提走。这类律师其实是目前律师界的主流,现在国内真正实现公司化管理的律所极少,大多管理松散,形不成团队力量。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讲,有时候看律所的规模和名气意义不是很大,因为再大的规模给你服务的也是具体的某个律师;但大所也有自己的优势,管理会相对规范,毕竟合伙人对于律所的法律风险要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国内律所都是合伙制的,也就是合伙人是律所的创办者,相当于公司老板。但许多合伙人是名义上的,因为法律规定创办律所需要三个合伙人,可能有的律所是一个人创办的,那就需要找其他律师挂名合伙人,这种合伙人不需要摊成本,也不参加所内的管理。甚至有的律所就是幕后人间接创办的,他们连律师都不是,但却是律所的真正老板。所以对于律所来讲,是不是合伙人、出资多少份额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所内成本如何分摊、利润如何分配。

目前国内律所大多是合伙人分摊成本的模式,也就是由几个实际的合伙人按照比例分摊律所的办公成本,剩下的税后归合伙人各自所有,管理比较松散。这种模式其实不利于律所做大做强,也不利于整体业务能力的提高。

新律师如何发展自己

有个关于律师的笑话:一个律师在街上看见救护车呼啸而过,立即跳上计程车跟踪追赶(好说服病人、伤者聘请律师打官司啊)。结果到医院时救护车门打开,里边其实已经坐着两个律师了。

客观地讲,刚入行的新律师越来越难做了。近些年几乎所有大学都设立了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生越来越多,同时进入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难度越来越大。对于没有关系的法律毕业生来说几乎没有了选择,如果将法律作为职业,只能做律师。

律师刚入行,最难解决的就是案源的问题。谁会主动找一个新律师做法律业务呀,可是如果不实践,过了多少年还是个新手。在生存的压力下,律师发展的途径也是各显神通,邪招、正招纷杂,下面略举一二,点到为止。

邪招

傍法官。公检法是律师业务每天几乎都要接触的部门,这里面其实存在着很多开拓业务的机会。比如你和某个法官关系好了,他可能会有很多机会帮你介绍案子。在当下,对于法官介绍的案子,当事人能不给面子么,因此成功率颇高。我曾代理的一个案子,合同都签了,由于当事人和管辖该案法院的一个副院长是党校同学,因此去拜访了一下,希望能秉公处理,结果那位副院长在答应的同时就给介绍了一个律师。结果很自然,尽管人家收费比你高出许多,但这个业务只能流到人家名下,没有办法。

不要理所当然地以为这里面必须有非法交易才行,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执行案件难做,但很多案子领导一关注就不难了,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是一句大实话。如果你有能力影响到他们的老大,就算专门代理应当依法执行的案子,赚一些合法的收入也就不难了。

傍大款。几乎任何行业都将有钱人作为高端客户来重视,律师也不例外。但这里的大款最好是大型国企,因为如果是私企一般都不会乱花钱,花一点律师费也要讲投资效果。如果傍上了大型国企的领导,那也就打开了一扇财富之门。

夸大宣传。随便在报纸或网上看看,律师广告满天飞,到处都是资深律师,很多干脆直接说和最高院、最高检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人家最高院廉政建设搞得那么好,怎么会和你有合作关系?其目的无非是对当事人构成一种误导。

违规收费。有的律师为了省去税收和所里的提成,私下里收取律师费不开发票。

上面只是简单说了一些外行人会感兴趣的话题,有哗众取宠之嫌。必须说明的是,现实中虽然有些人靠这些野路子也过得很好,步入上流社会,但这些作为一个职业的立身之本并不足取。

正招

实事求是地讲,做一个好律师最基本的是法律业务水平,这才是生存之本。业务好了,找关系都比业务不好的人容易。随着法制环境的健全、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推进,律师在这一进程中大有可为,而这需要的就是律师过硬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精神的信仰。

适合自己发展的律所和跟随学习的资深老律师很重要。不要以为学校里的那点理论知识就能在实践中运作自如,这就像一个没有实践经验的医学院毕业生站在手术台上不会动手术一样。不经过实践,你知道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和海淀法院提交的立案材料不一样么,你知道哪个法院能复印庭审记录而哪个法院不能么?你知道什么案子该做答辩而什么案子无需答辩么?对于律所的选择,不一定要贪大求名,要看所内的业务方向和人文环境,从长远来看,律师专业化才有更大发展。

开始的时候最好接触各方面的业务,可能会以一两个方向为主,但其他方面也要广泛涉及,法律业务是一个彼此相通的东西,没有博览,很难专业。最好一开始不要陷于非诉业务,其实刑事辩护很锻炼人。

多注意人脉关系的构建。在实践中接触的每一个客户都可能是终身客户,不要在乎这一个案子的收益能有多少,没钱的也要干好,因为一开始当事人可能是因为律所的名字委托业务,但最终看的是具体办案的律师,而一旦和当事人建立了信任关系,他可能会永远找你,也会介绍他身边的朋友过来。另外,有可能还要选择一个适合律师发展、仅靠做业务就能生存的司法环境较好的地区。

而最关键的是,从律师的精神状态上来讲,无论处在发展的哪一个阶段、生存于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一定要饱含对法律、对社会正义、对法治理想的信仰和追求,绝不要将赚钱作为终极目标而视自己为一个商人。或许为了谋生不得不为了律师费而殚精竭虑,或许为了不踏上雷区而不得不委曲求全,但心中的理想绝不能破灭,这才是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

还是那句话,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钥匙永远在你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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